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望都法院:拒绝家暴 “人身保护令”再亮剑
作者:张鑫雨  发布时间:2023-05-05 22:44:43 打印 字号: | |

家暴不是家务事,人人有权制止它。近日,望都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一时间向家庭暴力行为“亮剑”,及时、高效地为风暴中的妇女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案情简介

经查高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婚后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张某多次殴打高某,致使其头部、脖子、腿等多处受伤。高某受伤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现张某多次威胁、恐吓高某,已严重影响其人身安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某请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

收到申请后,望都法院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审查高某递交的证据材料并与张某取得联系,传唤张某核实案件情况。经审查认为高某的申请符合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望都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张某对高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高某。同时,也向县公安局及张某所在的村委会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各部门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保障申请人高某的人身安全。

幸福的婚姻需要双方的理解与包容,家庭暴力不仅给对方带来身心上的伤痛,也给家庭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家庭暴力,应当成为不可触碰的司法底线。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应该有所作为,也必能大有作为。


 
来源:望都法院 固店法庭
责任编辑:孟蒙
联系我们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