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都法院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一起600余万元的涉企纠纷,既兑现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医院的正常运转。
基 本 案 情
某药业公司系县开发区的一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从事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生产销售。2019年12月19日该公司与某医院签订《医院药品集中配送协议书》和《借款合同》,约定:甲方(医院)委托乙方(药业公司)负责甲方全部药品的配送工作,乙方配送的药品以入库日期计算,8个月为付款期;乙方借给甲方300万元用于补充医院运营资金,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40个工作日将此300万元及应付货款归还乙方,逾期按月利率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生效后,某药业公司全部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但某医院未按期付款。某药业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诉至望都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医院药品集中配送协议书》和《借款合同》,同时要求某医院给付拖欠的药品款650余万元,返还借款3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案 件 调 解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案药业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某医院账户存款或其他财产予以查封、冻结。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药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收到保全申请后,及时查询该医院账户,同时考虑到医院的公益属性,关乎百姓看病用药等民生需求,办案人员遂决定采取慎冻结的处理方式,进而采取对医院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
同时主办法官第一时间与某医院负责人联系,告知诉讼及保全事宜,并就案情及可能的判决结果以及诉讼成本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得失、明辨利弊。经过反复、多次调解,双方针对还款问题的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五天后,某药业公司收到对方自动履行的第一笔案件款,并对办案人员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第一时间送来锦旗,表示由衷的感谢。
办 案 心 得
本案中,办案人员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让药业公司与医院双方充分表达意愿,最大程度的保障本案药业公司资金尽快回笼,护航本地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同时基于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法院也采取了谨慎冻结的处理方式,最大程度的化解了企业与医院的矛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望都法院通过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审理,真正做到细致入微、融法于理,解决企业经营生产的困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