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在望都某村的一处居民住宅内,望都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被告因病无法到庭,城关法庭法官将法庭“搬到”了被告家中,现场进行了一场有法治、有温度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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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据了解,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丁某某因联系工程需要,共同向本村村民借款4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合同到期后三人未能及时偿还借款,后原告将个人存款用于偿还三人共同债务。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及被告家属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均无果,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城关法庭受理案件后,定于7月20日上午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在即,被告张某某表示自己身体突然受伤出门不便,且使用手机为老年机,无法进行网上开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沟通协调,决定上门审理。
庭审现场
7月20日上午10点,城关法庭工作人员带好法槌、案卷材料等,冒着高温酷暑,驱车半个小时来到被告人家中。“条件简陋,但程序不能简化”。经过简单布置,张某某家的客厅变成了“简易”审判庭。在简易而庄严的特殊法庭上,庭审经过发表起诉意见、法庭调查、陈述诉辩主张、发表质证意见等环节,规范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张某某对法官上门开庭的行为称赞连连。
走出去的是庭审,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近年来,望都法院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上门”,把法庭开到了群众家门口,接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望都法院将继续深化上门开庭、上门调解、上门立案等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