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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望都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助力案件及时执结
作者:杨恒杰  发布时间:2022-04-18 18:09: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望都法院执行局通过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助力一起合同买卖纠纷案件及时执结,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和张某、曹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望都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曹某给付原告李某62000元,负担财产保全费64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曹某拒绝给付李某的货款及保全费共计62640元,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望都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案情简介

立案后,执行局干警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曹某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被执行人张某、曹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二人都声称自己没这么多钱支付给李某,想分期每月履行。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曹某有一银行账户内有足额的银行存款,及时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曹某如再不主动履行,将发布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曹某因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使用,且觉得自己因为此事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实在是不值得,无奈之下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将案件款62640元扣划至法院账户。执行案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李某手中。

本是一件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导致申请人费时费力拿不到案款,最终通过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助力案件圆满结案。

说慌要不得、逃避不可取

伴随科技的发展,高效便捷的查控系统戳穿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没钱、没房、没车”的“财产谎言”,将可供执行财产牢牢掌握,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真正实现。对于拒不如实申报财产且说谎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依法划扣其存款,拍卖其房屋。同时,如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谎言”被拆穿,钱要给,罚款要交,人身自由可能都要被限制,正所谓是“说谎要不得、逃避不可取!”


 
来源:望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锁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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