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导读
12月16日,望都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是“山穷水尽”的难案,在执行干警不惧困难、机智灵活的应对下“柳暗花明”,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给付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时间: 2021年12月16日 10:00
地址: 蠡县某乡镇
案 件 详 情
原告冀某通过被告李某介绍购买了一辆抵押车,使用不到2个月的时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所抵押的银行强制拖走,冀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介绍人李某和原车主宋某至望都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和宋某赔偿冀某经济损失93000元整。判决生效后,一被告李某给付冀某49000元现金,两人达成和解,并出具证明不再向李某主张权利。而当冀某向另一被告宋某索要剩余损失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望都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宋某电话联系,发现无法接通。为尽快联系到被执行人,12月15日上午9时许,两名执行干警驱车至宋某的户籍所在地蠡县某乡镇村委会,向当地村民了解宋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得知宋某在其父亲开办的公司工作,随后执行干警来到宋某父亲公司,发现两人未在公司,在向公司员工说明来意后,与宋某及其父亲取得了联系,父子两人答应回厂见面。
两个多小时过去,父子两人来到厂区,执行干警当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手续,父子二人接到手续后表示不满并狡辩,声称自己也是“受害方”。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释法析理,一个小时过去了,父子二人仍不愿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在执行工作陷入瓶颈之际,执行干警及时向执行局领导汇报该案现场情况,执行局领导考虑到被执行人随时有抗拒执行的隐患,当即之下,授意现场干警稳住父子二人,决定派干警进行支援。
中午12点30分,执行干警顾不上吃午饭,继续留守现场,与父子二人拉起了“家常”,拖延时间。下午1点30分,5名执行干警火速赶到,执行干警继续向被执行人做工作,讲解法律知识,明确要把该案执行到底的决心,指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当事人态度依然强硬,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被执行人宋某拘传至望都法院,这时父子二人才意识到无视法律的后果,表示同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当场履行15000元,并于一天后将剩余款项交至法院。
▲▶现场直击
下午5点,天渐渐变黑,执行干警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单位,一起“山穷水尽”的案件完美执结,干警们也因又啃下一块硬骨头更加信心满满,他们忘却了工作的辛苦,又斗志昂扬地投入到下一场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的“战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