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望都县人民法院将在本院微信公众号上持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失信信息予以曝光。
No.1
失信人:刘向东
身份证号:13242819721118****
住址:望都县泰和园
案由:金融借款
执行标的:728481.24元
No.2
失信人:刘敏
身份证号:13242819740416****
住址:望都县泰和园
案由:金融借款
执行标的:728481.24元
No.3
失信人:田淑英
身份证号:13242819690827****
住址:望都县祥和苑
案由: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335145元
No.4
失信人:张志辉
身份证号:13242819730805****
住址:望都县复兴南街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134258元
No.5
失信人:刘树彦
身份证号:13060319560608****
住址:保定市北市区后福营
案由: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44812.18元
No.6
失信人:张伟
身份证号:13242819760104****
住址:望都县旭景华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20000元
以上名单数据截至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