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
“喂,是望都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张某,我要交案件款”
11月8日,又一案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望都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这是望都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后收到的又一成效。
案情回顾
张某与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望都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赵某借款本金17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赵某遂向望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该案件后,立即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法院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张某与赵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长期分期履行。
一年多来,张某如期还款,后剩余4000余元迟迟未按期给付。11月4日,赵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多次对张某进行讲解和劝说,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的强制措施,张某仍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直至11月8日,在得知法院近期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后,张某感受到法院集中执行的强大声势,慑于法律的威严,权衡利弊后,于 11月8日携带执行款来望都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且经执行干警协调,张某另给额外钱数作为利息补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基本解决执行难
望都法院将借“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东风,继续向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发起强大猛烈的攻势,彰显法院攻坚执行的决心和信心,强力震慑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院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坚定信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