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都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系从事小额贷款的公司,2019年2月27日被告荣某甲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35000元,其妻薛某某在共同借款人处签字,被告荣某乙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支付借款。被告自2019年11月10日起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三被告拒不还款。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办案人员收案后,第一时间与三被告联系,经查,三被告对借款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但因近两年疫情影响,经营不景气。资金紧张,导致还款能力受限,无力偿还借款。鉴于现在全国多地出现新冠疫情确疹病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的现实情况,本案的当事人又分处北京、保定、望都多地,将当事人聚到一起调解不利于疫情防控,遂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组织双方针对本案的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欠款金额进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被告荣某甲、薛某某于调解之日一次性偿还3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被告荣某乙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拓宽办案渠道,创新办案形式,保证审判质量,完成审判任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