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持续深入开展,望都县人民法院坚持高站位、细部署、多举措,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
开门整顿 奏响为民办事“最强音”
紧抓群众满意这个标尺,建立倾听群众呼声常态化机制。望都法院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请进来、走出去”,加大对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征求力度和范围,逐项整改,奏响为民办事“最强音”。
“请进来”邀请退休老干部、乡政法委员、村干部、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观安检、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审判庭等,组织召开民主恳谈会。“走出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提高办事能力和水平,形成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0余条,梳理归纳后形成有针对性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形成规章制度6类23项。如出台《望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便民举措十六条》,不断优化窗口立案环境。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录入律师信息,律师“刷脸”即可进入法院,为律师群体高效办理事务提供便利条件。
多元解纷 打造惠民利民“快车道”
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和人民法庭优势,实现与各类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多元解纷。同时成立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诉前调解团队,配备速裁快审团队,形成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模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7月6日,望都法院一天内成功调解三起农民工索要劳务报酬案件。被告王某某承揽某空调公司的安装工程,原告黄某某等三人为被告承揽的安装工程提供劳务,约定劳务费23000余元。工程结束后,被告已全额支取工程款,但迟迟未支付约定报酬,三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接到案件后,主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多次与被告沟通,被告表示对三原告起诉的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只因个人生活困难,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主办法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承诺分期给付,直至付清为止。为避免后续还款纠纷的发生,主办法官又向原告释明分期履行的法律规定,最终三原告同意调解意见,三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共诉前分流案件858件,调解成功568件,办理速裁案件173件,其中调解案件77件,平均审理天数7.06天。
科技支撑 实现诉讼业务“智能办”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打造智慧法院,打好“组合拳”。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及12368热线等,畅通网上诉讼服务渠道,提供立案、交费、开庭、调解、送达等全方位服务,实现诉讼业务“自助办”“快速办”“智能办”,让当事人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
原告某公司起诉被告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给付货款300多万元。因原告某公司位于石家庄,往来望都不便,主办法官一步步亲自指导,使原、被告通过“冀时调”微信小程序进行诉前登记,并进行音视频调解,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为当事人省去3万余元的诉讼费,案件顺利化解。
从起诉到结案,诉讼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再次体现了望都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今年以来,累计网上立案640件,网上缴费610次,电子送达445次,网上调解1307件,音视频在线调解271件。
精准执行 坚守公平正义“零距离”
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出重拳、下猛药,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6月8日,执行干警通过假扮“买家”,成功“诱捕”一直躲避执行的王某,并敦促王某当场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在韩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给付韩某沙石料款3万余元,但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王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通过线上和线下查控,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欲通过电话沟通,也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执行干警偶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手机号码是靓号,于是利用个人微信账号添加其为微信好友,6月7日,执行干警化身为“买家”,谎称有意高价购买该靓号,王某感受到“诚意十足”,便约定了时间、地点进行交易。次日,执行干警身着便装赶到约定地点,通过照片确定王某身份后,将其拘传至法院,王某当即借钱偿还了所有欠款。
今年以来,共进行网络查控3690109次,发布失信名单154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179人次,发布拍卖物品30件;执结案件269起,发放执行案款257笔,涉及金额达3247万余元,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望都法院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心中装着群众、工作为了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心贴心办好民生实事,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和担当,全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