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做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望都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5月26日,望都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申请人谢某执行到位赔偿款28万余元,大大缓解了谢某家庭经济压力,有效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望都县某村的谢某与李某、某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望都法院判决李某、某某有限公司赔偿谢某损失28万余元,被告李某、某某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保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某某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谢某某向望都法院申请执行。
接收案件后,执行法官及时调阅原卷宗查看案件办理详情,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某某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二被执行人沟通交流,希望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李某、某某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不是不履行义务,只是暂时其没有钱,以此作为借口拖延时间。为加快办案进度,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某某有限公司名下有两辆车辆,第一时间将其名下的两辆车辆进行查封。为加快办案进度,执行法官同时约谈二被执行人,现场向其释法明理,阐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告知某某有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名下的车辆已经被法院查封,如果坚持不履行义务,下一步法院将进行司法拍卖。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和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执行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望都执行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倾力执行,为民解忧,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