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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法院:古稀老人无人养 法官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1-03-10 11:01:32 打印 字号: | |

望都法院:古稀老人无人养 法官调解续亲情 

撰稿人:李月恒 审核人:刘涛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子女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可望都某村的刘某甲年近古稀,无人赡养,到底是情有可原,还是另有隐情? 原来,女儿刘某乙的父母早已离婚,其一直随母亲生活,多年来,母亲独自抚养其长大。父亲刘某甲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且身患脑梗塞、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身边无人照料,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一纸诉状将女儿诉至法院。 收案后,办案法官面对该案被告信息缺失,无身份证号码,亦无联系方式的境况,第一时间与原告代理人联系,尽可能多的获取被告刘某乙的相关信息,经过多方查找,查找到被告刘某乙联系方式。后通过电话沟通得知,刘某乙现身在外地,因疫情原因亦未回家过年,同时表示父母离婚后,父亲未出抚养费,现对赡养父亲颇有微辞。且其现在刚生育孩子,仍在哺乳期,亦没有收入。 办案人员从法律、伦理、亲情等方面对女儿进行劝解,“百善孝为先、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做人之本,割不断的血缘”,朴实生动的语言、直击人心的劝解、入木三分的事理,使女儿对赡养父亲表示接受。同时办案人员将女儿的近况告知刘某甲,反复作刘某甲的思想工作,最后刘某甲表示只要女儿同意赡养自己,给钱多少无所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法理不外乎人情。亲情的缺失不能仅仅通过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得到实现。法官秉承办案一起,结案一起,案结事了的态度,真正站在当事人亲情的角度,化解纠纷,既实现了法律的正义,又弥补了亲情,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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