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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法院判决 拘你没商量
望都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赵培  发布时间:2018-07-30 10:19: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酷暑,加班加点,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周某与被告保定电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为2万余元。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此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问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问某虽嘴上答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实际上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来到保定电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法定代表人问某出差中。 

    经过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周密部署,干警们放弃自己的周六日休息时间,于早晨七点出发,成功在保定电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找到了法定代表人问某,问某谎称保定电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处于负债状态,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第二天,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提审问某,在提审过程中问某表示将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后问某委托其朋友将全部案件款2万余元交到望都县人民法院,望都县人民法院遂对问某提前解除拘留,此案得到圆满执结。

来源:望都县人民法院速执组
责任编辑: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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