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2018年1月17日,望都县人民法院在高岭乡政府、高岭乡派出所等单位的配合下,圆满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打响了2018年望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第一枪。
熊某甲申请执行熊某乙物权保护纠纷案,经望都县人民法院一审,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熊某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立案后,县法院速执组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绝拆除建在申请执行人土地上的面粉厂。县法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此案进行研究,决定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
1月17日上午9时许,县法院执行干警、高岭乡派出所民警与医护人员共30余人到达涉诉面粉厂所在地,法警迅速在面粉厂周围拉起警戒线并疏导附近群众,在望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顺河,执行局局长刘涛的指挥下,执行干警组织铲车对涉诉面粉厂进行了强制清理拆除,对拆除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10时许,涉诉面粉厂被强制拆除完毕,至此,一起“骨头案”得到了圆满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县法院干警严肃执法、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展现了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也给当事人及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现实生动的普法宣传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