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医院开庭审案
彰显司法为民人文关怀
“望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12月29日上午10点,随着法槌敲响,由望都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雪梅主办的刑事案件的“特殊庭审”,在唐县人民医院教研室开始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齐聚医院,用医院的桌椅组成了临时的简易法庭。
本案被告人李某因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和Ⅱ型糖尿病,正在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且病情较重,若情绪激动可能危及生命。考虑到该特殊情况,为保证庭审如期举行,从方便被告人诉讼、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经事前与李某进行沟通,合议庭充分研判,并征求医院主治医生意见后,决定将本案放在医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被告人李某在2017年三、四月份,伙同他人先后三次冒充公安民警抢劫他人财物。为提高审判效率,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合议庭为本案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庭审方案。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释法明理,李某情绪稳定。庭审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终于圆满的完成了本次庭审活动。
望都法院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院领导亲自带头办案。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强化刑事诉讼中的人文关怀,把人文主义精神和理念融入法院司法办案中去,除了将法庭搬进医院,还根据患病被告人的身体状况,灵活调整审判方式。
将法庭搬进医院等措施是望都法院方便患病被告人诉讼、践行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