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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污染环境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30 15:34:55 打印 字号: | |

望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污染环境案件 

    近日,望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污染环境案件,以污染环境 被告人徐某某在保定市满城区经营一处塑料购销站,在超出经营范围情况下多次违法向耿某某(已另案处理)提供已使用过的输液管供其加工、处置。案发后,徐某某协助耿某某将部分未处置的废旧输液管转卖。 案件的审结,教育了违法犯罪者,警示教育了群众。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罪犯徐某某主动将罚金交至望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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