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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烨枫诉吴金栋抚养费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11-02 17:19:12 打印 字号: | |
  .吴烨枫诉吴金栋抚养费纠纷案

案  号:(2016)冀0631民初960号

承 办 人:曹巧玲

开庭时间:11月10日上午10时

开庭地点:望都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独任审判:审判员:曹巧玲      书记员:张 宁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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