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明诉刘香菊离婚纠纷案
案 号:(2015)望民初字第0602号
承 办 人:霍震
开庭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
开庭地点:望都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合 议 庭:审判长:霍震,陪审员:陈锁梁,陪审员:张雷,书记员:邹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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