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指挥中心在远程指挥、信息查控、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院已建成执行指挥大厅并全部完成执行指挥系统基础建设任务。执行指挥大厅占地25平方米,配备了一名正式干警,建立了工作值班制度,设立了值班电话。执行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省院要求的远程指挥(含远程指挥、视频会议、远程接访)、网络执行查控、执行案件管理、执行案件信息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信用惩戒)、执行申诉信访管理和执行数据分析决策等六大系统功能建设工作。另外结合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以保障执行指挥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制定了专人负责网络执行查控的机制,各执行法官不能擅自进入自己的查控系统进行查控,如果有需要查控的案件,执行法官需要联系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并提交执行裁定书或者执行立案登记表,而且需要进行网络查控登记。目前,我院的两套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均能正常使用,截止到2015年10月,已运用两套系统查询执行案件200余件,查询被执行人400余人次,查询到银行存款共计627万余元。执行案件立案后,我院即向被执行人发送《报告财产令》,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人,我院将限制其高消费活动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我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0余人次,其中11人因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