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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望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18 09:24:04 打印 字号: | |

二O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4,望都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效载体,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1281件,结案1189件。综合考评位居全市法院第一,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中心工作,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跟全县中心工作而行,紧随发展稳定大局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落实市委“一年四打、连打三年”严打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刑事案件68件,判处罪犯9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强化证据审查,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轻刑快审工作,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2,协助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工作,依法提出司法建议。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推进和谐社会构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维护诚信、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积极开展民生审务,依法审理婚姻、邻里关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的纠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民事案件852件。整合审判资源,构建诉调对接、审裁对接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并在全省率先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工作机制,做到快审快结,减轻群众诉累。借助诉讼服务中心和一乡一法庭建设,延伸服务触角,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加强诉讼调解,把调解工作全方位延伸、多渠道扩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96,较好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严格执行程序,拓展执行思路,丰富执行措施,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大幅度提高。加大执行机制创新力度,建立执行指挥中心3,组建快速执行组,开通24小时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实行了执行风险短信告知制度、执行日志制度,全方位推行执行公开。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利用执行案件失信系统、县电视台、《保定日报(今日望都)》等平台,在失信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相关执行文书等方式,公开曝光案件209件次。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2人,法院已判决22人。相继开展了突积案、保民生、促稳定突击执行月,信访化解、清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战突击100”执行积案等活动,执结案件258件,执结标的400余万元。

加强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全县发展战略,积极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力参与化解影响大局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全方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送法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就地解决纠纷。通过公开审判、广场宣传活动等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司法宣教工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依法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大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二、推进司法改革,强化便民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紧抓影响公平正义、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延伸审判职能,畅通便民、利民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建成分流引导、集约办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中心,内设信访接待室、立案登记室、判后答疑室等二十多个窗口。涵盖了诉讼引导、信访接待、立案登记、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便民服务等多项功能。全年为群众提供导诉、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服务2600余人次,通过热线电话为350余人提供了法律服务。

落实一乡一法庭建设。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启动迅速,步骤紧凑。91日,8个基层人民法庭在全市率先建成。选任的所有人民陪审员经过业务、理论培训,已上岗履职。人民法庭的建设,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和民间矛盾的及时化解。

推行小额速裁机制4结合小额速裁具有受理程序简单,审判方式灵活,周期短,服判息诉率高的特点。成立小额诉讼速裁庭,制定了《小额诉讼须知》等制度,人民法庭均设有小额速裁通道,专人审理小额速裁案件。小额诉讼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5天,最快的当天可以结案,其方便快捷的审判方式受到当事人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探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5为提高诉讼效率,制定出台了《望都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制度》。强化诉前调解与繁简分流有效对接,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导入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年诉前调解各类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6.3%“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现了案件合理分流,节约了审判资源,方便了群众诉讼。

坚持裁判文书简化式改革6对适用小额速裁、简易程序审理及事实比较清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做到简案简写 通过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让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去制作复杂疑难和重大典型案件的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效。

创新化解信访新途径。出台《望都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对涉诉信访积案分类梳理,落实四明确责任,做到了一访一案、一卷一档。坚持领导轮流排期接访,安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将矛盾隐患吸附在院内。进行信访隐患风险评估,做到预防在先,料变在前。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采取以物抵债、经营权转让等方式促使案件和解。如信访老案王某某申请执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通过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拓宽司法服务方式。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服务,开通并向社会公布诉讼服务、案件进度查询、执行信息查询等热线电话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正确适用救助措施,彰显了司法关怀。主动上门走访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及时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司法工作后效应正向发展。全年共开展上述工作66件次,协调乡村解决了多起案件。

三、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公开机制,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和载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增强司法透明度,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建立了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制度先行,先后制定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司法公开目录》,研究出台了《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办法》、《做好庭审直播的几点要求》、《司法公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文件,为司法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畅通了庭审直播公开通道。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外,所有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20142月,随着新审判办公大楼正式启用,我院实现了审判、办公区域彻底分离。3个高清数字法庭,全部实现了与省院直播平台对接,保障了日常开庭每庭必录和向省院上传庭审实况的需要。安装了直播设备,实现了自主公网直播。全年通过省法院通道视频直播庭审50期,自主视频直播庭审67期,微博直播庭审129期,直播数量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实现了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和裁判文书及时公开。强化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的节点监控,细化公开工作责任。全年公开审判、执行流程信息1979件,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001篇,公开率100%

加强了对公开工作的运行督导。规范出台了《审判管理周报》制度,每周对案件的运行数据、庭审、文书、审判执行流程公开情况内部通报,办案法官能够对照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增强司法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随立案发放廉政监督卡 聘请了13名执法廉政监督员,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了常态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评议法院工作机制,促进了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0141128,全市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7现场推进会在我院召开。我院《创新六项举措推进司法公开》被《保定日报》等多家媒体和网站刊载。

四、坚持从严治警,提升法治素养,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4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拧紧总开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切实解决了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上党课、集中辅导、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将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举行法官宣誓等活动,教育、激励干警牢记誓言、坚定信仰、恪尽职守。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盯紧着力点 坚持学习日制度,搭建交流平台,培养干警敢打硬仗、善打硬仗、为民司法、巧解疑难的审判作风。大力加强能力建设,相继开展了庭审观摩评比、岗位练兵、文书质量评查和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着力提升司法业务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20余次,受训人员1500余人次,促进了干警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划清 警示线 坚持从严治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廉政风险点,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组织干警集中收看我院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开通正能量短信平台,引导干警提高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监督平台,将监督延伸到干警的八小时以外,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用好催化剂以文化墙、内外网站信息平台为依托,以法治宣传、院训、诚信廉政故事、公正、廉洁司法、经典审判方法、法律制度、励志的名言警句为主题,对外宣传法制、和谐氛围,对内提示职业警醒和操守,时时传递公正司法正能量,彰显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法官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有些案件质量和效果欠佳,司法能力仍需提升。二是个别干警宗旨意识不牢,仍有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工作方法简单,司法为民方面仍有差距,司法作风仍需转变。三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效率意识不强,干警工作主动性仍需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O一五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推进望都跨越崛起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推进依法治县、落实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升队伍素质,积极推进平安望都、法治望都建设,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弘扬司法公正。牢固树立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法院工作和全县中心工作同向同步,共振共鸣。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向县委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推进平安望都、法治望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促进全县对外开放、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完成。坚持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相结合,通过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二、深入落实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继续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乡一法庭建设,在强化功能、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把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年和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继续完善信访、执行改革举措,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和执行难。推进和完善民事裁判文书改革,进一步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法律适用水平。

三、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彰显司法公正。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大三大平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建设力度,通过法院网站、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以公开助推审判质效的提升。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强化信息化应用。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全面及时的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让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和“转作风、严执法、提效能、促公正”效能提升年活动要求,结合法院实际,以“重民生、转作风、提质效、促公正”为主题,开展以案件执行年和信访化解年为重点的效能提升年活动。继续转变司法作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服务群众方面,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干警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升落实力和执行力,树立坚守法律、坚守正义、坚守良知的职业道德,让公平正义成为每名法官的座右铭,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感、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实现司法公正的使命感,进一步抢抓机遇、担当使命、真抓实干,为推进法治望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望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报告用语解读

             

1【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061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六中全会) 《决定》第一次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所谓宽严相济,就是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那些侵害不特定公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尤其对黑恶势力等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累犯,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在坚持依法从重打击的同时,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特别是检举揭发首要分子、主犯的黑恶势力成员,则要兑现政策,依法从宽处罚。此外,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将加大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的,一般可酌情从轻处罚。

2【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指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3【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包括远程指挥监控系统、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与控制、执行要情、远程电子签章、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等系统,具有执行联动、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执行要情处理和决策指挥、执行指导和协调、调配突发事件等职能。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将极大促进法院执行工作发展,使财产查询工作量大幅减少,周期明显缩短,人力、物力成本极大降低,查询范围明显扩大,也促使法院的工作职能从单一的指挥、管理向指挥、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有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4小额速裁机制是民事诉讼中针对特定案件采取的诉讼程序,指人民法院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给付案件,推行的一种超简易程序的裁判。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如不服,只能向原审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而不能提出上诉。

5【“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秉承简便、灵活、快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简洁便利之功能,快速即时处理案件。这一举措既为审判流程安装了一个“加速器”,又为当事人建起了一条打官司的“绿色通道”,促进了审判资源的有效利用。

6【裁判文书简化式改革】对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实行令状式、要素式和表格式裁判文书改革。这一改革,将有利于案件审理提速,使诉讼当事人尽快拿到裁判结果。

7【三大平台建设】20131127,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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