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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促和谐 一心为民孜不倦
  发布时间:2015-08-26 10:02:10 打印 字号: | |

李利东,男,19744月出生,汉族,199911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武安市人民法院康二城人民法庭庭长、党支部书记。自1995年参加工作,尤其是20043月到康二城法庭任职以来,李利东同志团结带领全庭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以及“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七年多来,在他的带领下,武安市人民法院康二城人民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邯郸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邯郸市法院系统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次)、“武安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武安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3次)、“武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进”、“武安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武安市民主评议行风优秀基层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各1次、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民事调解工作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各1次。他本人一次荣立二等功,六次荣立三等功,六次受到嘉奖,先后被评为“武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4次)、“武安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4次)、“武安市十大优秀青年”、“武安市执法为民标兵”、“武安市劳动模范”、“武安市奥运安保先进个人”、“邯郸市优秀青年卫士”、“邯郸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邯郸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活动先进个人”、“邯郸市法院民事调解先进个人”、“邯郸市十佳人民法官”、“邯郸市和谐卫士”、“邯郸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职业素养标兵”等,2009年、2010年、2011年先后3次被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院长特别奖”。

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

2004年以来,李利东同志坚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各项目标要求,以牢固树立“三个司法理念”为着眼点,以大力推进“六抓”措施为着力点,以深化完善“五项机制”为突破口,以全面实现“六无”目标为落脚点,以超常的精神状态、超常的工作作风、超常的战斗意志,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康二城法庭连续7年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连续7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达90%以上,连续7年实现了无超审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涉诉信访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无“两错”和瑕疵案件、无违法违纪、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六无”工作目标,开创了康二城法庭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在日常工作中,李利东同志坚持亲自开庭,亲自办案,每年审结案件均在260件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在92%以上。

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审判工作新发展

几年来,李利东同志以提高庭审质量、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办案效率、扩大简易程序为核心,全面规范法庭的审判活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并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审判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在审判实践中,他重新完善强调了规范庭审程序的开庭规程、合议制度,全力维护程序正义,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裁判文书的书写格式,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书写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以提高审判效率为目标,他坚持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并逐步尝试和探索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的审理方法和技巧;以提高调解结案率、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为目标,他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实行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的调解流程,并在全庭推广了心理缓和、矛盾疏导、批评教育、内外结合等“调解十法”和“家事案件‘圆桌办’、商事案件促互赢、侵权案件消怨气”三种调解技巧,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找准调解切入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李利东同志坚持将司法调解“关口”前移,大力推行诉前指导、诉外调解机制,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缓解诉讼压力、减轻群众诉累、遏制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公正司法,廉洁执法,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十年寒窗长学问,执掌法槌为百姓”,这是李利东同志的座右铭。靠着它,李利东同志在自己心爱的审判岗位上不懈地奋斗着。康二城法庭一年要处理几百起案件,面对利益诱惑,他和他的干警都能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不动心、不留情,甘守法官的清贫,以清正廉洁的审判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李利东同志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为了实现快捷办案,减轻群众和当事人诉累,他充分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受理最多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实行了“三简便,二即时”,即做到传唤方式简便,开庭准备简便,庭审程序简便;案件审结后即时打印法律文书,即时送达。为保证审结质量,他还注重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一周安排、一日调整,集中外出、提前计划,简易从快、复杂从稳,快慢相容、繁简搭配”。由于方法得当,他曾在半天安排4个庭,而且全部调解结案。与此同时,大力推行预约开庭。即把以往由法官为主安排开庭时间和地点改为以当事人为主,由当事人预约开庭时间和地点。可以是双休日、节假日,也可以是8小时工作日以外。

 

来源:转自: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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