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行政诉讼起诉的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15-07-23 14:58:13 打印 字号: | |

行政诉讼起诉的时间限制是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即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将因起诉时效届满而丧失诉权。通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行政诉讼法对一些特殊情况作了特别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