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所有栏目
法院概况 [管]
|--法院介绍
|--法院领导
|--机构职能
新闻中心 [管]
|--法院新闻
|--媒体报道
|--图片新闻
法院公告 [管]
|--减刑假释公示
|--开庭公告
|--悬赏公告
|--拍卖公告
|--其他公告
审务公开 [管]
|--预决算公开
|--工作报告
诉讼服务 [管]
|--诉讼指南
|--文书样式
|--执行须知
廉政建设 [管]
|--廉政教育
|--举报电话
法院文化 [管]
|--文化活动
|--法官风采
专题报道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法院公告
审判流程公开
审务公开
裁判文书公开
执行公开
庭审公开
诉讼服务
廉政建设
法院文化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执行须知
望都县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适用案件范围
发布时间:2015-07-23 09:46:11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先予执行的适用案件范围
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条件下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有以下几种: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责任编辑:政治处
联系我们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