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法[2014]36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意见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定州、辛集市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我省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我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按照“顶层设计、全面规划、稳妥推进”的思路,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检查、督导。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同志任副组长;副院长甄树清,党组成员、副院长朱良酷、王越飞、赵超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武力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茂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宝森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负责日常协调推动工作,王越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事机构设在研究室,人员由研究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审监三庭、执行局各庭处、司法技术辅助室、宣传处、组人处、计财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中、基层法院要参照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确定责任主体。按照“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司法公开责任体系,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法院“一把手”为本单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司法公开推进工作。省法院负责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三、编制公开目录。今年5月底前,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在对司法权力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根据省法院司法公开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标准,分别编制本单位司法公开目录,明确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的方式等,建立司法公开台账。
四、把握工作重点。今年,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重点工作为:民商事案件网上直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裁前公示,最高法院规定的6类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司法拍卖网上进行,案件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建设,12368电话语音系统等。
五、制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今年5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要制定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步骤、推进措施和时限要求,确定每月任务目标和完成标准。各市中院、定州法院、辛集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制定的司法公开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报省法院备案。
六、建立考核机制。全省各级法院要制定司法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省法院将制定出台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各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干警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
七、强化检查督导。各市中院、定州法院、辛集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和院属各部门每个月25日前向省法院司法公开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本单位(中院含辖区基层法院)、本部门司法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由省法院“公开办”汇总后,向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党组书面汇报。省法院“公开办”根据各级法院制定的司法公开目录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全省法院通报。省法院开设司法公开专刊,不定期反映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省法院将加强对下指导,特别是将司法公开工作作为指导中、基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抓手,有部署、有调度、有验收,做到上下协调、系统一体。对司法公开工作验收不达标的单位,将派驻工作组督导整改,限期达标。
八、接受社会监督。省法院将根据司法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在重要节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司法公开工作重要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级法院要设置公开电话,由专人值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
九、做好保障工作。省法院将对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所需经费进行概算,提请省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各级法院对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中人员编制、工作体制等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研,提出解决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深入查找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法院要围绕司法公开目录,在利用原有栏目坚持做好常态化宣传的同时,策划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宣传、网络宣传、举办“开放日”活动等,不断掀起宣传高潮,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公开、实质公开。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