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工作的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三个服务”职能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和省委有关意见要求,结合我省法院信息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创新载体
1、信息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反映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联系各级法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各级法院掌握审判动态、进行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法院要切实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好信息工作“信息库”和“参谋部”的重要作用。
2、要把信息工作与公务内网建设与应用结合推动。全省法院公务内网已成为信息发布的主要窗口,各级法院要完善信息栏目设计,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把全省法院公务内网建设成为全省法院的信息交互中心和法院文化园地。
二、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工作原则
3、坚持及时性原则,确保编报迅速高效。要坚持快收集、快编写、快处理、快报送,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对各类时效性强的信息要在最短的时间采编上报,防止重要信息因报送滞后而丧失决策参谋价值,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尤其对重大敏感疑难案件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编写、报送,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4、坚持准确性原则,确保内容客观真实。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法院工作,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准确实在。要加强对信息内容的核实,确保准确无误。要强化信息调研,深入基层一线,更多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挖掘、甄别、筛选、过滤,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形成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决不能对领导决策产生误导。
5、坚持全面性原则,确保多维动态把握。要把信息工作置于党的领导、法治国家、社会治理、市场经济、保障民生、国情省情等多重维度下进行研究考量,拓宽信息视角,拓展开放思维,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提供信息,防止断章取义、以偏概全。要坚持“喜忧兼报”,既要重视报送动态、经验类信息,又要注重报送问题类信息。辩证地反映法院司法动态和工作全貌,通过反映问题建议推动破解司法障碍。
三、准确把握信息采编报送方向
6、突出重点,促进部署落实。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重大动态、重大创新,以及典型经验做法,根据领导决策需求和中心工作需要,及时报送领导需要了解和需要领导了解的信息。要围绕大局出谋划策,主动对党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法院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下功夫提高信息的实用效能。
7、反映难点,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执法办案,紧紧抓住带有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和指导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报送深度研判、问题建议类信息,反映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考和建议,使各级法院领导全面把握司法工作实际情况,促进形成切合实际、科学有效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对于司法改革过程中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更多收集采编上报,形成推动解决问题的合力。
8、关注热点,回应群众关切。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广泛了解和全面反映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重点编报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以及群众关切、舆论热议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方面的信息。要透过执法办案,洞察社会动态,掌握舆情导向,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问题的追踪,超前研究谋划,深刻分析成因,及时编报提出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
9、推介亮点,展示司法成就。要及时反映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况,重点编报好反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法、维护正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司法便民、服务民生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认真总结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有说服力的数据和实例展现法院工作新业绩、新形象,发挥好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全省法院工作的辐射性和影响力。
四、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10、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院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情况汇报,看信息、用信息、批信息,帮助解决信息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为信息工作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11、构建信息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健全信息工作机构,充实信息人员力量。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应当设立信息工作专门机构,中院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信息员,基层法院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信息员。要最大限度挖掘各部门特别是执法办案部门的信息资源,明确各部门兼职信息人员及上报任务,构建专门信息部门主导、各个部门协同推进、广大干警人人参与的信息工作大格局。
12、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调研、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信息编写技能。省法院将信息工作培训纳入全省法院年度培训计划,各中院负责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培训,一般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上级法院要通过信息调研、重点约稿、工作研讨、跟班学习、下发信息要点等形式,加强对下级法院信息业务指导。省法院实行结对指导和定期调度机制,分片对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和内网信息进行监督指导。
13、加强业务指导。省法院办公室实行结对指导机制,信息工作人员分片对中基层法院信息工作和内网信息进行监督指导;实行信息网上交流例会制度,发布信息需求,征询约稿题目,了解基层动向;实行重点信息专题调研制度,组织全省相关法院及人员组成重点信息题目调研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定稿。
14、加强工作奖惩。严格信息工作责任制。把信息工作纳入岗位责任目标,与年度部门考核相挂钩。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法院和有关人员予以专项表彰。省法院设置信息工作专项资金,每年评选全省优秀信息,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及时、全面、准确原则,未及时上报信息的,信息内容不全、失实的,编报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15、加强督查督办。对领导在信息上的重要批示指示,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等手段,一件一件、一个一个跟踪落实问效,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信息以文辅政、推动工作的作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