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离婚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发布时间:2015-06-26 14:38:11 打印 字号: | |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或签字笔。

  起诉状提交二份,均为正本,身份证、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合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和户口本。

  2、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三、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责任编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