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2、经法庭准许,可以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3、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经法庭许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勘验做出说明的权利。
4、人民法庭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5、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6、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7、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