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如日中天。47岁,英姿华年。生命在本不该终结的时候画上休止符,本就让人扼腕叹息,何况是德才兼备、卓尔不群的年轻副院长邹碧华:天妒英才!
邹碧华同志参加工作26年,一直奋斗在司法战线,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高级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奉献给了自己追求、热爱的司法事业。
逝者已矣,我们无力回天。然而,英灵不死、精神千秋!邹碧华同志用实力演绎的生命尊严,用魅力谱写的人生佳话,必将流芳万古、垂范百世。
一、邹碧华同志事迹
邹碧华同志,高级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不仅工作出色,同时他勤奋好学,知识渊博,曾先后兼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且在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1年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邹碧华同志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他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便民利民的思想,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到群众当中,弄清群众赞成什么、反对什么、需要什么,全面听取群众各方面意见,诚心诚意让群众把话讲出来,把心思露出来,把烦恼诉出来。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他在长宁法院工作时,率先在长宁法院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防止开庭时间无人接听电话就建起法院“小总机” 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 为维护当事人的尊严专门设置独立的法官接待窗口,立案大厅设了众多小隔间,保护并尊重当事人隐私;用圆弧取代直角,避免激发对抗情绪;邹碧华始终把群众放在最高的位置,群众的事,不论大事小事,都用心去做,用一生去坚持。用心把“小事”做到极致不容易,用一生坚持做下去更不容易;他经常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做群众的贴心人、主心骨,答疑解惑,化解了大量矛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邹碧华同志工作认真,作风扎实,为人正派,敢于担当:无论是审判工作、调研指导还是管理创新,他始终坚持从优秀到卓越的理念,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忘我工作、无私奉献。
邹碧华生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2013年深秋的一天,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崔亚东约谈副院长邹碧华,派给他一个活:担任即将成立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工作重点是结合中央、市委、最高院要求,参与制定上海法院整体司法体制改革方案。邹碧华神色一凛:“这活分量重啊!”
邹碧华知道,改革如逆水行舟,破旧立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涉及利益调整、触及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难度一定会非常大。
然而,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邹碧华始终践行敢啃“硬骨头”的誓言,夙兴夜寐,无私无畏,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勇当改革的“擎旗者”、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勇于创新、践行无私奉献的精神:他尊重保障律师权益,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受到律师界的广泛好评。
在长宁法院工作时,他看到干警心态不够振奋,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执行投诉信令他夜不能寐。于是他深入调查,常到各部门“串门”;旁听年轻法官开庭,讨论庭审技巧;去诉调中心,了解案件调解情况;随时出现在立案大厅接待信访人。邹碧华称之为“走动式管理”。
2009年1月17日、18日,长宁法院召开党组会。邹碧华用62张幻灯片,把长宁法院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
一场深刻的基层法院改革开始了,邹碧华将他多年来对于法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思考,关于司法改革的设想,诉诸实践。
邹碧华调取了60件执行中止的案件,认真分析了每一件案件,哪些还可以查一查,哪些需要当事人提供新的线索,他的思考没有停止,为什么执行投诉率高?是否机制上出了问题?他发现,所有执行案件都是一案到底、一个人负责,缺乏必要监控。能不能采取执行流程分段式管理,把原来一人一案的执行模式分为四个阶段?要打破几十年来执行案件的办理模式,执行干警反应激烈。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提出,能否缓一缓,以免影响执行绩效。邹碧华说,只要改革方向正确,就要坚持下去。
改革两年后,变“一人一案管到底”传统运行模式为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长宁法院的执行绩效迅速提升,执行投诉率下降76%。
此后,邹碧华又启动审判辅助流程改革,尝试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给法官“减负”。原来法院人员分类只是法官加书记员,邹碧华将审判辅助流程分为法官助理、庭室内勤、庭审记录、庭内辅助以及文书归档。同时利用社会化分工,将文书归档大量外包。紧接着是信访改革、审判大楼改建……
渐渐的,邹碧华的“长宁试验”被传开了。邹碧华,用他生命迸发出的光和热,温暖曲折险途,照亮理想彼岸。
邹碧华同志个人法律素养高:当邹碧华即将调回上海高院,担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时。有人问:“你可是民事审判专家啊?怎么管刑事?”
“都尝试一下,挺好,可以学嘛!我以前对自己的定位,是学者型法官。现在,去做法院管理者,值得挑战!”
他注重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并将其完美结合,结出丰硕成果。他刻苦钻研,善于总结,致力于学术研究,著有《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十多部著作,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了大量全国、上海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尤其是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十分注重审判经验的传承,作为上海法官学院兼职教师,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干警传道授业,并被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聘为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受广大干警和师生爱戴。
邹碧华同志清正廉洁、崇法尚德,邹碧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忠实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
他担任法官22年,从案件审判到法院管理,从民商领域到司法改革工作,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他始终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清正廉洁、遵从法官道德、恪守职业良知。他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
接触过邹碧华的法律界人士都说,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和“完美主义者”的结合体。
邹碧华同志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学习到凌晨。他把自己绑在日夜疾驰的司法战车上: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勤政敬业,崇尚法德,为我们司法战线的同志们树立了一面旗帜性的榜样。
二、邹碧华精神在望都法院的传承
榜样是旗帜,代表着方向;榜样也是资源,凝聚着力量。在这面旗帜的辉映下,在邹碧华精神的鞭策和鼓舞下,司法界涌现出一大批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勤政廉洁的好干部和好团体。
1、院长亲自接访,温情答疑解惑。
望都法院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在法院设立院长接访窗口。工作日每天,院领导轮流接访,院长率先垂范,排在周一。好多当事人为了能够直接跟院长本人反映问题,往往都在周一来,所以周一人特别多,院长常常是在信访接待室,一坐就是十来个小时,聆听人民的心声、就他们反映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有些时候到了中午、晚上,工作还没结束,院长吩咐食堂为当事人准备饭菜,和当事人一起,一边吃饭一边继续工作,接待室的灯光亮到天黑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院领导轮流接访,开辟了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新阵地。既明显提高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大力提升了法院服务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好评,进一步推动了法院阳光司法工作。
2、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深入践行社会回访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望都法院被定为司法公开工作的试点。望都法院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实现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裁判文书上网,起到很好的社会监督效果,将裁判文书拿出来“曝晒”,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看得见、摸得着。让裁判文书走进大众视野,接受全体公民的检阅。
对每件适宜公开的案件进行庭审现场直播,这是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新举措。建立庭审直播网站,对每一件适宜公开案件坚持“直播是原则,不直播是例外”,这样不仅对加强法院的公开审判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法官办案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使人民法院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加方便。
同时,为深入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司法廉洁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望都法院专门召开了党组会和动员会,成立了回访小组,采取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回访,对法院干警在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调解工作、对待当事人态度、庭审作风、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调查回访征求意见。回访小组对当事人随机回访,认真听取被访当事人的心声,答疑解惑,对于自身真正存在的问题进行备案、改正,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使被访当事人对案件审判等满意度达99%以上。该项活动开展得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可与老百姓的好评。
3、因地制宜,创新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方法
实行被执行人曝光制度,是由全国各地人民法院以及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共同建立的对于失信执行人的对外公布及惩罚制度,最高法将收集、公布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届时将向各商业银行以及社会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推送,,《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全国联网上线,凡被纳入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从2014年6月开始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7月起无法购买飞机票等等,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让一个人的信用与其生存空间挂钩。
然而,我县目前还是贫困县,好多人都没想过住星级宾馆、也很少坐火车,更别说坐飞机了。所以,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的信用惩戒,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有些人对于自己是否被曝光毫不在意;再者部分农村地处偏僻,人们不懂得电脑怎么用,也不看报纸,在网上和报纸上曝光的形式他们根本看不到。针对这种情况,望都县法院开拓改革、锐意创新,创造出保证工作效益的新形式:把名单贴到他们村、大队门口,直至胡同口、家门口!
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谁脸上还没有四两肉呢?名单贴在大门口,再进行电话告知。电话联系不上,就去家里现场当面告知。有时候这些人故意躲避、不容易找到。法院干警就采取晚上蹲点、早起堵门、或者节假日去家中守候等多种方法,直到找到当事人为止。街坊邻居的议论、街头巷尾的传说。当事人处在社会舆论和道德良知的压力下,最终乖乖的配合执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干警工作素质
为了提高思想文化水平、司法为民水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积极推进望都县法院文化建设,通过法院浓郁的文化氛围提升干警自身的工作素质。法院文化建设不仅能够端正法院干警工作作风,而且还能够很大程度地提升法院干警工作的凝聚力、向心力。我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的纲领,积极营造浓厚的法院干警职业文化氛围,从而形成了一种人心齐、队伍稳、干劲足的良好法院文化环境。
法院特别设立学习园地、阅览室,并以楼层为单位,每层都有一个文化建设的主题,在法院的内墙、楼道等各处,设置以“诚信故事、廉洁从政、说文解字、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经典审判方法、法律制度”为主题的文化展板,突显法院文化内蕴。
阅览室不仅有法学书籍,而且有文学、科技、社会等方方面面的书籍,以利于同志们开阔眼界、兼学并得、涵养人格、提升素质。
同时,法院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使同志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思想理念;并经常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一系列有奖征文活动,极大的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使不少好的工作方法和计划措施及时得到借鉴,极大的推动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4、注重诉前调解,
做人间真情的“守护者”,有温度地开展便民服务:大家一致认同邹碧华“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工作就会干瘪无味”的感悟,让本来不讲情面的司法工作,也变得“充满了人情味儿”。在望都法院,为了让法院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减少矛盾激化,院领导们经常亲自带领工作组下乡,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那天,院领导听说西边村上有两个儿子都不养老人的事,不顾几个星期天都没休息,又一次走进当时人的家里,对他们进行诉前调解,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直到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生活中的烦恼,有许多是来自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管理手段是完美无缺的。维稳需要法律、政策、道德等多种社会管理方式的有效整合。法律重在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和事后纠错,而道德则强调良心教化和事先预防;如何把外在的法律规则转化为社会成员的内心自觉,这是很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一个问题。
三、英灵不死,精神千秋
邹碧华说过:“正是因为世界的不完美,你的存在才有了意义!”他用深厚学养和人性中的纯美情怀为他的生命注入了厚重的意义。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坚定和悟性去努力攀登,在制度框架内,把自己一生的光和热都发挥到了极致,做出了令人信服的成就。”
邹碧华曾把自己比作“行船者”——“这条船承载着中国法治的希望与未来。
前行的路上,会碰上激流险滩,也会遭遇惊涛骇浪,但我们终将像邹碧华同志一样,始终忠诚党、忠诚人民,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守司法人的道规范,用坚定的信念照亮理想之光,彰显信仰力量,推动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邹碧华同志走了,但他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用实力演绎的生命尊严,用魅力谱写的人生佳话,永远激励着千千万万的司法人公正执法、勤政为民。
英灵不死,精神千秋!
正所谓:
不计辛勤一砚寒,
桃熟流丹,
李熟枝残。
幽谷飞香不一般,
诗满人间,
画满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