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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法院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完美收官
  发布时间:2014-09-26 09:42:5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缓解我院执行难的被动局面,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前阶段我院开展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执行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此项活动,执结了一批执行积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正义,树立了法律权威,进一步推动了我院执行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开展此次活动取得的成绩

从四个角度看,目前我院执行工作总体来说还是好的,呈现出我院执行工作稳步发展的较好态势。

一是结案数量有所增加。截止活动结束时,我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2件,其中,执行一庭结案27件、执行二庭结案7件、法警队结案30件、城关法庭结案16件、曹庄法庭结案2件。通过活动的开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我院未结执行案件的数量也随之大幅减少,同时也消除了涉诉信访案件的隐患。

二是案件执结率有所提高。以庭为单位,执行一庭结案率43.5%,执行二庭结案率50%,法警队结案率31.25%,城关法庭结案率25%,曹庄法庭结案率22.2%。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所提高。

三是结案方式呈现多样化。在所执结的82件案件中,实体结案44件,其中执结11件、终结19件、撤销执行申请11件、和解履行完毕6件;程序结案38件,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6件、委托其他法院执行2件。

四是执行队伍整体得到锻炼。通过活动开展,执行干警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得到进一步转变,执行干警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创新执行意识不断提高,我院执行工作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二、工作措施

活动中,我院在严格执行程序的同时,还不断探索执行新手段,丰富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以保证该项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一是部署到位。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迅速行动。召开党组会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雪梅对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摸清底数。本着“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立即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法院网等手段,营造出浓厚大执行氛围,向社会表明我院的信心和决心。三要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络,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改善执行环境。四要对案件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标准、明确包案领导,确保效果。五要确保“初战必胜”。实行“先易后难”的执行策略,快速打开局面,打出声威。

二是调度到位。坚持结案日报制,时刻掌握执行干警的办案状态和案件进展情况。坚持一把手亲自调度,为进一步增强干警办案紧迫性,提高办案效率,党组书记、院长刘雪梅坚持每周五对案件逐案调度。调度会上,听汇报、指不足、定措施。对重点、疑难案件加强分析和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寻找对策,组织力量,尽快执结。此外,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骨头案”,强调主管领导亲自督办案件,深入一线参与、指挥执行,与执行干警一道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对有信访隐患的案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稳控。做到日日有进展,周周有跨越。

三是举措到位。坚持执行程序遵循到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及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文书,保证执行行为规范化;坚持执行工作准备到位。认真查阅案件卷宗,通过联系诉讼案件主办人及申请执行人,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有无履行能力做到心中有数;坚持执行措施实施到位。认真分析案情,用足用好法定措施,灵活执行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活动期间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3笔;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特别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但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活动开展期间,共拘留5人次,并对37件案件54名被执行人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持执行方法创新到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创新执行思路,推行集中曝光制度,活动开展期间共对50件案件53名被执行人在《今日望都》专版进行曝光。

四是宣传到位。活动中,我院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法院内外网、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给其以强大的舆论压力,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提高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折射出我们的执行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使得一些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一时不能顺利执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执行人员自身方面。一是缺乏公正执行意识和竞争意识。有些执行干警工作中全凭个人的好恶,对案件“蜻蜓点水”;执限观念淡薄,把握不住执行时机,使得部分执行案件不能如期执结;竞争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庭与庭、人与人之间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的争先氛围;二是个别执行干警素质有待提高。表现为:执行语言不规范;畏难、厌战情绪严重;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和初访案件处置不力,造成执行工作的被动;执行工作中个别干警工作懈怠,缺乏责任感。活动开展期间没有坚持规定的日汇报制,案件执结后未能及时上报。

二是执行措施方面。执行方式方法单一、简单,缺乏执行方法创新意识。有些执行干警对一些一时不能执结的案件有不耐烦心理,对个案有畏惧情绪。在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采取强制措施方面不及时,造成执行工作效率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重大、典型执行案件进行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

2、加大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负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单位和部门应积极履行,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部门应依法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建议将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作为综合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形成常态化。

4、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逐步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开展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是有效降低我院现存执行积案数量,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效手段,也体现了院党组对我院执行工作的重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改进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使我院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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