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维护法律尊严,望都法院集中力度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
近日,望都法院依法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李肖肖、黄孟星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举有效震慑了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孙某某申请执行李肖肖(高岭乡北高岭村人)离婚纠纷案,经查,被执行人李肖肖为躲避执行常年在外打工,并多次变动打工地点,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在北京车管所登记有“起亚”牌小型轿车一辆等财产,此外,被执行人还隐藏申请执行人婚前个人财产,拒不交付,致使案件不能顺利执行。
曹某某申请执行黄孟星(高岭乡黄家村人)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经调查证实,被执行人黄孟星在我县汽车站附近有三间四层门脸房,对外出租,并一次性收取租金200000元,被执行人之妻栗某某从金融机构贷款100000元,用于经营超市,且将营业执照变更在其大舅哥栗某的名下,但仍由被执行人夫妇经营。执行过程中多次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其仍拒不执行。上述二被执行人的行为均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二被执行人已被逮捕。
今后,该院坚持严厉打击涉嫌拒执罪案件被执行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强化对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主、客观证据材料收集,并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并使之常态化,全力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