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法院“三加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发布时间:2013-06-21 0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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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把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及时总结各部门的实践经验,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因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扎实或不认真履行防控、监督责任,以及为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致使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