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2013年案件专项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中院《关于开展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经院党组决定从4月份起开展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活动。
一、 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加强法官队伍品德建设活动,从执法案件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开展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等案件的专项评查活动,找问题、挖根源、补短板、促提升,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干警审判业务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奠定基础。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经党组研究决定,我院成立专项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孙亚利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书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秋赓任副组长,各审判业务庭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职责由审监庭承担。
三、 评查时间和案件范围
此次专项评查工作从4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评查案件范围为2010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18日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改判的案件,以收到退回案卷中上级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的时间为准。
四、 评查内容
(一)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改判的原因及原因分析;
(二)原审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审理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其他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审判业务庭、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评查活动对于提升队伍素质和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审判业务庭、室要统筹协调好正常审判工作与专项评查工作的关系,做到审判与评查相互促进。评查人员要具有工作使命感,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评查工作。无论自查,还是互查都要逐案填写评查表格。对照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内部函和判决书内容,认真查找案件被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或改判的原因,找出原审在事实、证据、程序、实体、适用法律、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要全面深刻、详细具体。
(三)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审判业务庭、室要通过开展专项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因品德缺失、能力匮乏、作风浮躁等原因导致的审判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要坚持边评查、边整改、边促进、边提高,认真汲取教训。要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防止同样的问题年年查、年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