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上午,在望都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被告人崔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正在开庭。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望都县人民法院院长孙亚利,公诉人是望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俊巧、副检察长许永胜。旁听席上参加旁听的是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望都县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望都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体一线审判人员。
该案是一起刑事合同诈骗案件。孙亚利院长亲自担任本案的审判长和主审人,亲自协调、指挥、调度本案审判工作。从检察院移送起诉开始,孙亚利院长便全面介入,亲自调阅案件卷宗,指定合议庭成员,精心准备庭审事宜,力争打造精品庭审。在与合议庭成员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与检察机关就部分庭审事宜进行了沟通交流,制定了完备的庭审预案,庭前准备工作非常充分、到位。整个庭审进行地严谨流畅,极为规范。通过公开开庭审判既展示了法律的公正,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望都县法院党组对“两评查”活动高度重视。今年年初,该院出台了涉及全院所有一线审判人员的《裁判文书评比方案》。今年四月份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两评查”活动后,该院在原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裁判文书评比措施,充实庭审观摩评比内容,要求全院一线法官人人要开观摩庭,院、庭长每人要开示范庭。此次孙亚利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开示范庭,既是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两评查”活动要求的具体体现,又起到了“一案示范,带动一片”的指南针和催化剂作用,达到了整体提高法院庭审水平的目的。该案审判是望都县法院落实上级法院“两评查”活动要求、由院长带头开示范庭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最高法院部署的“两评查”活动在望都法院再掀新高潮。